
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安全出行的交通安全意识,全面拉紧酒驾、醉驾行为的思想之弦。4月7日,刘庄矿业综采三队党支部开展“拒绝酒驾、守护生命”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该支部书记在利用班前会向干部职工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与《饮酒“八不准”》等相关文件,深入学习法律条款,促使职工深刻领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并结合近期的典型案例剖析了酒驾醉驾带来的危害以及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给自身、家庭带来的严重后果。提醒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无论在何时何地,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要给家人及身边朋友做好榜样。
同时,班前会上该支部还组织工作人员对班前会与会人员进行酒精检测,要求全体人员严禁酒后驾车、酒后上岗、酒后入井的现象发生。通过测酒检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克服一切侥幸、麻痹心理,从思想和行动上筑牢防线,自觉抵制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和危险驾驶行为。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对“酒驾醉驾”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同时,对酒后驾驶机动车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纪律处分有了明确的认识,有效提升了法律意识,切实将酒后驾车的危害牢记于心,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