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集丨阜阳矿业:开展消防普法活动

日期:2025-11-20 文章来源:阜阳矿业 作者:林驰 点击数: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这意味着,咱们职工电动车、私家车严禁占用消防通道,这是法律红线,更是生命通道!”义务普法宣传员海辉结合矿区实际环境,手持《消防法》手册,以鲜活生动的事故案例,向职工们重点解读。清晰直白的讲解,让法规要点入脑入心。

此次“法规课堂”是阜阳矿业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缩影。宣传月期间,类似的普法宣讲已深入基层区队、班组开展了5场,累计覆盖职工超过520人次,有效提升了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法规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消防宣传月并非终点,而是推动地面消防安全工作迈向常态化的新起点。”该矿消防安全负责人明确表示。为推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化、制度化,矿区已规划建立三项长效机制:一是严格月度检查,将每月一次的地面消防专项检查固化为常态动作,把《消防法》要求深度融入日常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持续不松懈;二是强化实战演练,针对冬季特点,重点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应急演习,提升应对突发火情的实战能力;三是抓实源头教育,将消防安全知识作为必修课纳入新职工入职培训体系,从源头抓起,实现“知法懂法、全员覆盖”的目标。

在消防宣传月的有力推动下,阜阳矿业正以职工食堂火灾演习等实战化演练为抓手,以持续的消防法规宣传为引领,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核心理念深植于矿区生产生活的每一个环节,不断夯实煤矿安全生产的地面基础,为企业的稳健发展构筑起一道坚实的消防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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