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评论员文章丨精准规范做好问责

日期:2026年01月29日 08:30 文章来源:宣教中心 作者:许士卿 点击数:

近期公司党委系列会议精神,为巡察整改中的问责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边界与准则。问责是推动整改落实的关键抓手和制度利器,其成效直接关系到组织的严管与厚爱、政策的力度与温度。巡察整改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尤其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杜绝责任压力层层下移,力戒“为整改而整改”的形式主义,更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的虚假整改。

问责必须精准施策,防止泛化。要坚持权责对等、错责相当、因果关联,科学、清晰、有据地界定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一旦“大水漫灌”、尺度模糊,不仅会削弱其严肃性、挫伤干部履职积极性,还可能助长“多干多错、少干少错”的避责心态和懒政现象。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必须深入分析根源,分清是主观懈怠、能力不足、制度缺陷还是廉洁风险。问责要精准打到“七寸”,重点聚焦因失职失责导致问题发生、整改敷衍不力、不作为乱作为造成后果的具体人和事。对历史遗留问题,应结合当时政策与环境客观研判,不搞“一刀切”;对改革创新中的非主观失误,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做好容错纠错,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问责要服务于整改,不能止于惩处。巡视工作的方针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借整改之机,深挖根源、破除积弊、优化治理、提升效能。问责是推动整改的手段,解决问题、促进发展才是最终目的,决不能把处理干部当作整改的“句号”。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把主要精力和资源放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优化流程、提升实效上。通过问责,应当唤醒责任、激发担当、督促真改。整改成效最终要看突出问题是否解决、制度篱笆是否扎牢、治理水平是否提升、事业发展是否有新进步。

问责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既是巡察工作的原则,也是开展问责的准绳。每个问题的认定都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定性要准确恰当、于规于纪于法有据,整改措施要靶向精准、切实可行。要防止先入为主、主观臆断,也要避免为追求声势或迎合舆论而扭曲事实、畸轻畸重。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应加强沟通,在事实与责任认定上充分交换意见,确保问题指得准、令人信服。纪委及相关职能部门核查时,必须全面客观取证,严格履行程序,保障当事人权利,确保每起问责都事实清、依据足、程序合规、处理恰当,经得起检验。

问责要聚焦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问责要对准“关键少数”,特别是负有领导、管理、监督责任的干部,防止“领导失误、下级担责”的“甩锅”现象。不能因为问题暴露在基层,就只追经办人责任,而忽视上级在决策、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失责。对系统性、反复性问题,要深入检视领导班子在决策机制、管理模式、制度设计上的根源。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把整改融入分管工作,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廉政、抓整改、促落实,实现业务、队伍与整改一体推进。

问责要剑指形式主义,杜绝虚假整改。巡察整改最忌“走过场”“做虚功”。决不能为快速“交卷”搞材料美化、会议敷衍等表面文章,或只做不触根本的浅层修补,这实则是责任的虚化与空转。对弄虚作假、编造数据等“纸面整改”“数字整改”,必须“零容忍”。要建立健全整改跟踪督办和常态化效果评估机制,把整改落实情况及长效机制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构建“发现问题—精准问责—严实整改—评估问效—持续深化”的闭环,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回炉重来并再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尤其主要负责人从严追究,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鲜明导向,切实维护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