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按照集团公司财务共享项目进度安排及全面线上化要求,稳步推动采购结算业务系统应用,优化提升采购供应链全流程管控机制,供应链平台结算支付相关功能已完成开发,为确保财务共享系统上线后结算业务流程稳定规范,定于2026年3月26日开展中煤新集公司系统上线及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3月26日(星期四)14:10-16:00
二、培训地点
公司3号楼二楼及各单位网真会议室
三、培训范围
公司经营管理部,公司财务管理部,物资供应公司合同结算科、经营管理科,公司各二级单位涉及物资、工程服务类合同、集采集供类结算、付款相关业务的负责人及经办人。
四、上线时间
供应链平台结算支付模块预计2026年4月7日与财务共享平台同步上线。
五、上线功能范围
(一)标准合同结算
1.采购合同结算单:企业签订的货物类合同在供应链平台依据验收单发起结算,可选择发起采购结算开票或者即挂即付。
2.工程服务结算单:企业签订的工程服务类合同在供应链平台依据合同发起结算,可选择发起采购结算开票或者即挂即付。
3.物资合同/订单开票:业务人员根据已生效订单发起结算,可选择发起采购结算开票或者即挂即付。
4.发票上传:供应商收到开票申请,开票后在供应链平台上传发票或者由采购单位代供应商上传发票。
5.发票签收:发票上传至对应票夹后,经过发票验真,填写成本中心、结算事项、项目段等单据内容,可选择需要核销的预付款行,单据审批通过推送财务共享。
(二)付款管理
1.付款申请:
①预付款:业务人员依据订单(订单会继承合同的付款条款)发起付款申请,填写付款信息后提交单据,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付款。
②应付款:业务人员依据流程结束的结算单,填写付款信息后提交单据,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付款。
2.工程服务付款申请:
①预付款:业务人员选择企业签订的合同发起付款申请,填写付款信息后提交单据,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付款。
②应付款:业务人员选择企业签订的合同,填写付款信息并勾选关联结算单后提交单据,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付款。
3.物资合同/订单付款:
①预付款:业务人员可以选择订单/合同/协议,填写付款信息后提交单据,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付款。
②应付款:业务人员可以选择订单/合同/协议,填写付款信息后提交单据,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付款。
4.结算补核销:可以勾选待核销结算单,对未核销的预付款进行补核销操作,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
(三)电子超市、集采集供
1.电子超市:
①结算单发起:业务人员依据已验收订单发起结算,由供应链公司开票后,发票自动上传至结算单发起人票夹内,后续完成签收发票。
②预存款充值:业务人员在预存款充值管理(企)内发起付款申请单据,填写付款信息,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
2.集采集供:
①业务人员依据已验收订单发起结算,可选择发起采购结算开票或者即挂即付。由供应链公司开票后,发票自动上传至结算单发起人票夹内,后续完成签收发票。
②预付款:业务人员依据订单(订单会继承合同的付款条款)发起付款申请,填写付款信息后提交单据,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付款。
③应付款:业务人员依据流程结束的结算单,在付款申请或物资合同/订单付款模块内,填写付款信息后提交单据,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付款。
六、相关要求
1.会议开始10分钟前完成各单位参会人员会议签到。
2.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参训人员按时全程参加,熟练掌握操作流程,保障系统上线后相关业务顺利开展。
3.系统使用过程中请通过“新集—财务共享问题沟通群”咨询系统操作相关问题。
特此通知。
物资供应公司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