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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煤供应链平台结算支付功能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6年03月25日 17:39 文章来源:公司机关 作者:徐娟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按照集团公司财务共享项目进度安排及全面线上化要求,稳步推动采购结算业务系统应用,优化提升采购供应链全流程管控机制,供应链平台结算支付相关功能已完成开发,为确保财务共享系统上线后结算业务流程稳定规范,定于2026326日开展中煤新集公司系统上线及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326(星期四)14:10-16:00

二、培训地点

公司3号楼二楼及各单位网真会议室

三、培训范围

公司经营管理部,公司财务管理部,物资供应公司合同结算科、经营管理科,公司各二级单位涉及物资、工程服务类合同、集采集供类结算、付款相关业务的负责人及经办人。

四、上线时间

供应链平台结算支付模块预计202647日与财务共享平台同步上线。

五、上线功能范围

(一)标准合同结算

1.采购合同结算单:企业签订的货物类合同在供应链平台依据验收单发起结算,可选择发起采购结算开票或者即挂即付。

2.工程服务结算单:企业签订的工程服务类合同在供应链平台依据合同发起结算,可选择发起采购结算开票或者即挂即付。

3.物资合同/订单开票:业务人员根据已生效订单发起结算,可选择发起采购结算开票或者即挂即付。

4.发票上传:供应商收到开票申请,开票后在供应链平台上传发票或者由采购单位代供应商上传发票。

5.发票签收:发票上传至对应票夹后,经过发票验真,填写成本中心、结算事项、项目段等单据内容,可选择需要核销的预付款行,单据审批通过推送财务共享。

(二)付款管理

1.付款申请:

预付款:业务人员依据订单(订单会继承合同的付款条款)发起付款申请,填写付款信息后提交单据,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付款。

应付款:业务人员依据流程结束的结算单,填写付款信息后提交单据,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付款。

2.工程服务付款申请:

预付款:业务人员选择企业签订的合同发起付款申请,填写付款信息后提交单据,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付款。

应付款:业务人员选择企业签订的合同,填写付款信息并勾选关联结算单后提交单据,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付款。

3.物资合同/订单付款:

预付款:业务人员可以选择订单/合同/协议,填写付款信息后提交单据,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付款。

应付款:业务人员可以选择订单/合同/协议,填写付款信息后提交单据,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付款。

4.结算补核销:可以勾选待核销结算单,对未核销的预付款进行补核销操作,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

(三)电子超市、集采集供

1.电子超市:

结算单发起:业务人员依据已验收订单发起结算,由供应链公司开票后,发票自动上传至结算单发起人票夹内,后续完成签收发票。

预存款充值:业务人员在预存款充值管理(企)内发起付款申请单据,填写付款信息,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

2.集采集供:

业务人员依据已验收订单发起结算,可选择发起采购结算开票或者即挂即付。由供应链公司开票后,发票自动上传至结算单发起人票夹内,后续完成签收发票。

预付款:业务人员依据订单(订单会继承合同的付款条款)发起付款申请,填写付款信息后提交单据,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付款。

应付款:业务人员依据流程结束的结算单,在付款申请或物资合同/订单付款模块内,填写付款信息后提交单据,审批通过后推送财务共享付款。

六、相关要求

1.会议开始10分钟前完成各单位参会人员会议签到。

2.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参训人员按时全程参加,熟练掌握操作流程,保障系统上线后相关业务顺利开展。

3.系统使用过程中请通过新集财务共享问题沟通群咨询系统操作相关问题。

特此通知。



物资供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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