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相关部署要求,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公司党委决定举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一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3月23日(周一)14:30
二、会议地点
公司一号楼二楼会议室
三、主持人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峰
四、参加人员
公司党委班子成员、总师总助首席,机关部室主要负责人、公司团委书记、公司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相关人员。
五、研讨主题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六、主要议程
(一)重温自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国资央企的“2·26"“11·6”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2025年12月20日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行业、煤炭产业的重要论述。
(二)集体学习。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重点篇目、《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全国两会精神。
(三)研讨交流。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主题,结合分管领域和实际工作,进行交流发言。每人发言时间8分钟以内,并在研讨结束后1日内,将定稿的发言材料发送至党建工作部“许士卿”OA邮箱,以便存档备查。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参会人员要充分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提前自学指定材料,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确保学习研讨质量。
(二)聚焦主题,深入研讨。研讨发言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紧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主题,谈认识、找差距、明方向,力戒空话套话,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三)端正学风,严守纪律。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参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经公司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公司党建工作部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