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中煤党委统一部署,2025年2月12日至5月18日,中国中煤党委第二巡视组对新集公司党委及所属电力、新能源建设项目开展专项巡视。6月9日,巡视组向新集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新集公司党委深刻认识此次专项巡视是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两个联营”发展战略、构建“两个对冲”机制的重大举措,更是对公司电力建设领域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和精准“专家会诊”。抓好整改是提升公司电力领域治理水平、筑牢发展根基的关键契机。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公司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深入贯彻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会精神,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切实增强主动整改、彻底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途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巡视整改与集团公司“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业”目标、与新集公司“12457”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助力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肩负起维护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使命担当。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实巡视整改责任体系、工作格局。新集公司党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带头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靠前指挥、具体指导,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公司纪委全程参与整改方案制定、台账审核与报告审议,建立监督台账,深入在建在运电厂开展整改监督,集中力量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巡视整改办公室加强日常督办与定期研判,具体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形成了“党委统揽、书记主抓、班子分工、部门落实、整改办督办、纪委监督”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主动担当作为,紧盯巡视整改难点问题、卡点环节。党委书记在集中整改期内主持召开11次党委会、专题会、推进会,统一思想,部署任务,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时限要求明确。主动认领16项问题,为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对“滁州发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等难啃的“硬骨头”问题,直接牵头负责;对部分影响按时投产的“卡点”问题,亲自出面协调,化解争议问题。集中整改期内主持召开电力专项巡视整改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巡视反馈问题根源,深刻剖析陈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坚持以改促治,深化以案为鉴。旗帜鲜明支持公司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和违纪案件查处,态度坚决,着力营造严的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巡视整改过程可控、结果可信。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公司党委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建立联络员工作制,保障巡视整改联络畅通、推进有序。建立定期报告制,及时听取、研究、解决整改落实中的问题,巡视整改办按月向集团报送整改台账。建立会审反馈制,从整改方案、整改台账、整改报告到整改印证资料,组织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会审,提出具体意见,保障整改质效。建立清单销号制,将巡视反馈问题与整改建议梳理为74项整改事项和236条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对4条需要长期落实的整改任务,制定了清晰的阶段性目标和落实举措,持续压实责任、定期盘点、跟踪问效。
(五)注重标本兼治,推进巡视整改成果拓展、常态长效。新集公司党委坚持把落实整改作为一次深刻的自我革命,作为推动工作、提升管理、促进发展的一次宝贵契机。不仅抓好“当下改”的具体举措落实,同时注重“长久立”的制度体系建设。巡视以来,公司落实整改措施,立改废制度63项。深化组织机构改革,成立电力及新能源事业部、电力营销部以及采购(供应链)管理委员会和采购(供应链)管理办公室,强化对电力专业化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组织开展电力“三外”管理专项整治,全面摸排、纠治整治电力企业、电力项目易发多发问题。组织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努力实现上下贯通、一体整改。
7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70项,完成进度94.59%;制定整改措施236条,已完成229条,完成进度97.03%。巡视移交问题线索12件,已全部完成初核;巡视移交信访件5件,已全部完成初核。集中整改期内共制定(修订)制度56项。拟对80人次进行处分处理。通过整改纠正偏差行为,挽回经济损失约855.0632万元。公司治理能力与水平显著提升,高质量发展根基更加牢固。一是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新集公司党委和各级干部对维护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使命担当的认识更加深刻,对集团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动“两个联营”发展模式、加快构建“两个对冲”机制的理解更加准确,对抓好整改是解决具体问题的有利契机、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抓手的认知更加到位。二是管理机制持续优化。通过配强电力企业领导班子,规范“三会一层”法人治理机制运作,推进电力板块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党组织建设和思想引领,开展制度宣贯文化宣传,电力建设项目与公司管理融合更加深入,公司对电力领域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三是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建立重难点问题专项攻坚与地企协同机制,成功解决滁州发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问题,推动六安能源“铁路专用线”如期开工、“中水管线铺设”顺利完成,有力保障了工程节点稳步推进。开展电力项目外包、外协、外来队伍管理专项整治,累计排查整改259项问题,建设项目现场安全基础不断夯实。四是合规管理体系有力增强。制定修订51项电力专业制度,明确采购制度改革时间表,强化内控体系建设。聚焦合同管理全周期,优化审批流程,健全履约机制,提升全员契约意识和合同执行效能。加强履约考核,严格落实合同条款。严肃排查违法转包分包、违规结算、违规支付等问题,切实维护公司权益,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建设阳光工程、效益工程、廉洁工程的实际效果。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有差距
1.新集公司多个在建电力项目同步推进,缺乏统筹管理机制,有效方法举措不多,未真正形成三业协同管理合力。缺乏对电力项目社招人员企业文化宣贯和管理体系培训,管理融入、文化融合不够。
一是成立滁州发电、六安能源重点工作协调推进专班,实行“日跟踪、周调度、月总结”机制。对上饶发电、滁州发电、六安能源开展全面督导帮扶,帮助查找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跟踪整改闭环。建立各基建项目难点、堵点问题清单,推动管理提升。二是按定岗定编要求,及时调整各电力企业及新能源管理公司机构设置,修订完善部门职责。三是加快电力及新能源人才招聘工作,截至2025年11月底,已招聘117人。加强内部培养,选拔电力企业优秀青年员工到职能部门进行轮岗培训。四是在公司内部宣传阵地开设文化专栏,编辑企业文化海报、印制企业文化单页,所属电力企业通过多种途径,做实员工的管理制度学习和企业文化宣贯,切实增强电力板块外部招聘员工对中国中煤企业文化、管理文化的认同。
2.新集公司所属六安能源法人治理运行不规范,章程修改缺乏前瞻性。六安能源成立以来从未召开过董事会,未按章程要求召开股东会和定期股东会,临时股东会未形成会议记录,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引用旧版《公司法》。
一是六安能源已按照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和运行操作手册》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形成决议、会议记录,并归档留存。二是督促指导所属全资、控股、参股子企业做好公司章程的修订工作,落实企业法人治理制度。目前,各子企业均已规范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三是按照股权管理工作要求,2025年10月开展了股权梳理检查,进一步强化对子企业股东会、董事会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
3.临时党委人员组成不合理、党组织议事程序不规范,违反上级党委授权,党组织权责界定不清。临时党委委员配备不足;违反授权履行党员接收、发展、转正工作,成立基层支部;存在非党委委员分管党建、群团等部门。
一是强化人员配备。截至2025年11月底,滁州发电临时党委委员4人,六安能源临时党委委员5人,上饶发电临时党委委员4人,新能源管理公司临时党委委员4人,逐步健全各临时党委领导班子。二是规范议事研究。督促各临时党委落实工作规则,修改完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持续加强会前审查,把牢审核、审议、审批“三关”。三是严格落实授权范围。临时党委在研究基层党支部成立、撤销、更名和党员接收、发展、转正等工作,必须经新集公司党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2025年以来,4家临时党委单位拟接收积极分子6名、预备党员6名,按期转正党员2名,已报经新集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四是规范班子分工。滁州发电临时党委召开会议重新研究了党委班子成员分工,由党委书记分管党建和群团等部门,公司党委组织部已备案。
4.新集公司对企业制度建设工作,重订立轻修订,制度建设监督缺位,评估检查机制未建立,部分制度与集团公司或国家最新要求不相符。
一是已全面梳理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制定了《2025年下半年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每季度汇编规章制度并导入“新集云盘”。二是开展了企管类规章制度评估工作,现行有效制度447项,需要修订45项,已修订完成21项;计划废止86项,已废止74项。三是组织各部门对现行各种内部领导组织进行了全面梳理,涉及离职领导在现行制度中担任成员或给予授权事宜的文件7件,已全部完成修订。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规章制度“一年一梳理、一年一确认、一年一完善”,每年1月份拟订规章制度年度制修订计划,6月份对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年中调整。
5.电力板块制度缺失,内控体系建设滞后。
一是对标集团公司制度以及行业标准,开展制度“立改废”工作,已制定修订电力及新能源制度51项。二是制定印发《新集公司火电企业技术文件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全面规范电力项目内控体系建设,健全电力业务的管控流程,明晰岗位职责。年内控自评价前,开展一次专题内控教育培训,做实内控检查评价。
6.政治理论学习不规范、不严肃,资料后补编造,低级错误明显,学风不严不实,存在形式主义。
一是严格落实《新集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坚持每次研讨明确1到2名领导班子成员主题发言,确保每年研讨次数超过学习总次数的50%。二是督促利辛发电、六安能源、滁州发电等单位落实有关规定,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规范流程,严肃纪律,督促未参加集体学习领导完成补学。三是公司党建工作部于2025年8—9月,对滁州发电、利辛发电、六安能源等临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4个问题现场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7.“三重一大”决策会议记录简化、表态主体不清,议事决策严肃性、规范性不够。
一是2025年8月组织各单位开展会议记录纪要全面自查,公司办公室对部分单位决策会议记录、纪要进行抽查,对自查和抽查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在8月、11月组织公司及所属单位办公室业务人员,针对决策会议范围、会议规范有哪些依据、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如何规范会议管理、关键术语如何规范等方面,开展了专项培训。三是六安能源临时党委2025年7月组织班子成员对党委会议事规则、会议制度等开展了专题学习,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8.新集公司捐赠事项管理不规范。
一是新集公司疫情期间捐赠事项已于2022年4月集中统一履行决策程序并执行捐赠。二是财务管理部联合党建工作部对利辛发电以活动费用为名进行捐赠并分拆捐赠项目规避报批程序事宜进行专项核查,主要原因系利辛发电公司未能正确识别捐赠事项。三是巡视指出的新集公司分拆捐赠项目规避报批程序问题,主要原因是对集团公司制度要求把握不准确,未正确理解集团公司“单笔金额20万元”的具体要求。四是已修订印发《新集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中煤新集〔2025〕261号),进一步规范了捐赠事项的决策审批流程,并组织总部部室及所属单位对制度进行了学习和宣贯。2025年,新集公司未再发生上述问题。五是对2023年以来的所有捐赠事项进行梳理,未发现捐赠过程中存在其他问题。
9.基层党支部建设有差距,“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
一是经新集公司党委审批同意,六安能源新设立生产准备部、工程管理部2个基层党支部。二是滁州发电党建工作部党务管理及工团/宣传管理2个岗位人员已配置到位。三是采用“内培+外训”“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党支部书记业务培训,提升支部书记履职能力,提高支部“三会一课”质量。积极开展现场践学、警示教育、爱国主义观影等活动,丰富支部组织生活,提高党员参与度。
1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规矩意识有欠缺。
一是滁州发电临时党委通过党委会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规矩意识。二是根据大唐安徽公司派驻人员调整情况,已免去陈剑秋担任的滁州发电临时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派驻的副总经理张卫华已于7月4日到岗。三是根据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成立督导组,加强对所属单位民主生活会材料的会前把关,对材料不符合要求、会议组织不充分的单位,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符合条件后方可召开会议。
(二)履职担当意识不强
11.新集公司党委对影响电厂投产重要事项重视不够,责任下压,存在项目不能按时投产风险。新集公司党委从2023年12月5日控股滁州发电后,未对排污许可证办理给予足够重视,进展缓慢。
新集公司2025年6月成立滁州发电重点工作协调推进专班,公司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多次带队拜访省能源局、省环保厅、滁州市、凤阳县等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2025年10月29日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解决了污染物指标来源问题。
12.利辛发电二期等4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日期晚于项目开工日期,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利辛南部风电项目已于2024年11月23日开工建设,其初步设计目前仍在审批过程中。
一是利辛南部风电于2025年9月12日取得初步设计批复(中煤新集〔2025〕14号)。二是制定印发《新集公司新能源工程设计管理办法(试行)》《新集公司火电企业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电力及新能源项目初步设计管理,明确了评审、收口、批复等时限要求。三是新集公司于8月、9月针对设计、造价、签证、进度、工程竣工验收等管理制度,开展了专项培训;各电力企业组织本单位具体从业人员对集团公司、新集公司工程管理制度进行了宣贯及学习,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对制度、流程熟悉掌握度。四是上饶发电、滁州发电、六安能源已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要求完成开工条件自查、新集公司审查,均取得了新集公司开工批复,并已报集团公司备案。利辛南部风电外部手续均已办理完成并取得相关批复。五是新建电力项目开工前,要按照集团公司、新集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开工条件自检,各项前置程序满足后方可开工建设。
13.新集公司新能源项目投资决策支撑性文件缺失,合规内控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投资风险。多个新能源项目投资决策外部支撑性文件不完善。
一是严格按照《新集公司新能源产业管理办法(试行)》,在新集公司投资决策前及项目开工前,建立“专人跟踪+周例会”机制,保证各项外部支撑性文件在开工前获批。二是2025年6月,邀请外部专家开展“安徽电网新能源电站并网手续及流程”专题培训。11月初,围绕新能源产业政策研究、可研编审查要点及项目工程管理等内容组织系列培训,持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严格执行《新集公司新能源产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公司投资项目合法合规审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后续建设项目报送新集公司投资决策时,确保完成合法合规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审查意见单,切实把好项目合规关口。
(三)招标采购领域问题频发
14.采购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罚则执行不到位。简单照搬集团公司制度,未结合实际制定专项管理制度,指导性和实用性不强。各电力企业存在大量招标项目或非招评审采购项目废标后重新招标或询价情况,未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一是对照集团公司采购业务制度目录,开展采购业务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修订《新集公司中煤易购电子超市采购实施细则》等3项制度。二是公司已完成采购组织机构改革,实现采购统一归口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制度和新集公司采购制度建设情况,已明确采购管理制度修订清单,计划在2026年3月底前完成。三是经新集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委员会会议同意,已对采购项目中违反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单位落实处罚。并组织各单位对2024年以来各电力企业废标后重新采购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加强对各电力企业采购业务的指导,提升采购项目一次成功率。四是修订《新集采购管理规定》(中煤新集〔2025〕202号),进一步细化了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中的考核条款,今后将按照制度要求,定期进行考核。
15.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管理缺位。未按照集团公司文件要求将货物、工程及服务类供应商统一归口管理。失信供应商管理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未制定采购非招、招标等关键制度,未建立评审专家库,存在管理漏洞和较大人为操作空间。
一是按照集团公司文件要求,公司成立了采购(供应链)管理委员会及采购(供应链)管理办公室,采购业务已经统一归口管理,各类供应商也已统一归口管理。二是物资供应公司成立供应商及评审专家管理科,加强供应商和专家管理力量,明确归口管理人员及职责,完善并印发非招标项目专家库,确保管理边界清晰、实现高效统一管控。
16.作为智控合同系统试点单位,未严格落实集团公司通知要求,仍双系统运行,未发挥试点单位示范作用。采购智控系统上线后,在具备线上全流程编报条件下,仍大量套用简易采购模块。
一是已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落实全部合同通过智控合同系统审批,已关闭法律合规系统(老系统)合同审批通道。二是各单位(部门)梳理排查了原法务系统在智控合同系统试运行期间审批的合同,已按要求全部补录进智控合同系统。三是为新建电力企业开通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全流程采购权限,并开展了业务培训,所有采购均在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实施。四是已将是否使用“简易采购模板”纳入自管物资检查内容,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处罚。
17.对各电力企业同期同类采购项目未统一集中采购,缺乏统筹规划,规模化批量集采优势未发挥。
一是成立电力采购专班,通过业务部门、采购部门定期会商,统筹采购管理,发挥集采优势。已先后组织空调、通风设备、消防车、皮卡车、工器具、化学药剂、金属实验室设备等品类的集中采购工作,已完成33个大宗药剂集中采购计划。二是各电力企业已接入中煤云仓新系统,开展线上仓储管理业务,为持续推进集中采购与统一仓储管理奠定基础。三是组织电力、采购、经营等业务部门到其他电力企业调研采购管理经验方法,积极推进电力项目集采管理。
18.编制采购计划大量引用类别错误的通用物料编码,以一条物料替代多项物资实施采购,存在一码多物采购,引用通用物料发起采购,可能存在采购信息不透明、采购结果可变性大等问题。
一是2025年7月至11月开展了物资编码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对梳理的380条“一物多码”已处理,停用淘汰、报废不规范编码3487条,完善计划价格偏离、计量单位不准确编码43049条。二是2025年7月面向公司及所属单位物资编码岗位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明确物资编码使用规则;10月组织各单位经营、计划人员进行线上业务培训及考核,89人参加并全部通过考核。三是智控合同系统上线后,所有设备通用物料编码计划在完成采购程序后,按照设备的名称、型号和生产厂家维护唯一的设备物资编码才签订合同。
19.涉嫌规避招标。利辛发电两次尿素采购间隔23天,价格均接近200万元,两次脱硝用尿素紧急采购应通过未通过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进行采购。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违规线下采购、倒签合同、未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等问题。
一是建立合同执行台账,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预警管理,在合同量执行至70%或到期前4个月发起采购,确保合同正常接续。二是做好采购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采购方案编制、采购方式选择、技术规格设置、项目资格条件设置、评审办法等审核,充分考虑市场潜在供应商情况,提高项目实施一次成功率。三是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已落实全面线上化采购。四是做好材料配件年度计划和半年计划申报调整工作,使采购计划与生产计划相匹配,避免因计划数量不准确造成同一时期连续采购。
20.六安能源涉嫌泄露报价信息。干灰分选系统公开询价项目,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标并完成系统授标,但线下无理由废标。针对该项目又委托招标公司第二次招标。
一是严格按照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实施项目,依据寻源文件要求进行项目评审,项目定标完成后,及时进行结果维护,做好项目闭环工作。二是在项目评审前,播放《致评审专家一封信》视频,规范专家评审行为,所有人员签订廉洁承诺书,控制采购项目信息知悉人员范围,做好保密工作。三是2025年6月组织采购从业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学习《新集公司保密工作责任制》以及集团公司对从业人员的相关纪律要求。
根据纪律核查情况,拟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
21.涉嫌操纵采购,采购项目分包及资质设定不合理,导致竞争不充分,以公开之名行单一之实。滁州发电将普通水泵和消防水泵打包在一起,再用消防水泵的3CF认证证书作为投标门槛,排斥潜在供应商。
一是公司已组织四家电力企业开展采购、工程等相关制度学习宣贯。各电力项目内部也组织了采购制度学习。二是制定印发《新集公司火电企业技术文件管理办法(试行)》(中煤新集〔2025〕269号),从技术上对采购工作进行了规范。三是各电力企业加强对采购文件的审查,公司职能部门通过采购寻源会、技术规格书严格把关,履行签审程序,杜绝出现倾向性、限制性条款。
22.涉嫌供应商围标串标、串通报价。上饶发电、利辛发电在招投标过程中,分别出现供应商报价文件作者相同、文件创建时间异常接近、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地址同村等问题,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
一是按规定将上饶发电员工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涉及的上饶市广丰区燎源客运有限公司、鹰潭市文彬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已报集团公司列入停用供应商;将利辛发电二期信息楼音视频系统设备项目涉及的安徽宏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国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已报集团公司列入停用供应商。二是每次项目评审前,均播放《致评标专家一封信》视频,提醒评审专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和视频提醒进行评审。
23.涉嫌供应商围标串标。上饶发电2x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单位名称多次出现在另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中,同时两家公司投标文件中“质量目标”“土建专业检测服务技术方案”等多处内容高度雷同。
一是已将项目情况反馈至招标公司,2025年8月18日向招标公司发函,提醒承办单位加强日后管理工作。招标公司已对项目进行复核和认定,已对涉及供应商报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部门进行停用审批。二是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业主代表的考核,对责任心不强、屡次出现错误的专家,依据规定进行上报、处理。
24.新集公司对供应商资质审核不严,违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承包商。
一是制定印发《新集公司直接采购实施细则》,明确了直接采购项目发起单位应当对直接采购需求计划的采购范围、技术要求、计划金额、交货期等要素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对承揽单位实施项目能力进行论证分析,并对出具的论证结论负责。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对于需要施工资质的采购项目,提醒评委严格按照寻源文件要求,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三是楚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已经被注销,后期也没有办理施工资质的计划,楚源公司不再参与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
25.采购研判不足,大量通过补充协议规避采购程序。
一是由经营管理部、物资供应公司、法律及合规部、电力及新能源事业部共同对两个招标采购项目进行核查,经核查,不存在应招标未招的情形,两个项目均为应对现场紧急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二是强化对合同执行情况和到期时间进行管理,对合同量执行至70%或合同到期前4个月及时发起采购,确保合同正常接续。
26.普通设备3次询价仅一家供应商投标,挖掘潜在供应商能力差。
一是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中间商”治理要求开展采购业务,原则上项目资格要求必须为生产制造企业,如确实无法通过生产制造企业采购的,按规定经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申请中间商参与,并报集团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办公室备案。二是采购项目挂网后,供应商报名不足时,要积极联系往年供应商、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已注册供应商或搜寻市场潜在供应商,积极挖掘供应商报名数量。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直接采购实施细则,严格审核直接采购项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在寻源文件审查时,重点对商务及技术条款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排他性、指向性条款。
27.利辛发电二期违规委托采购,拆分采购计划、规避招标。利辛发电二期项目建设期间,多次仅通过筹建处主任办公会决策,将本应业主自采的设备或甲供材料,直接委托施工单位进行采购。
一是利辛发电立行立改,对巡视反馈的17项甲供设备或材料逐一排查核对,经初步核对,其中13项满足委托要求,其他4项存在差异:①35台能效等级不符合国家节能标准要求、3台防爆等级不合格的空调,已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23台参数存在负偏差的进行价差扣回,分别扣减价差9720元、10540元。并给予土建专工扣减绩效工资500元、电气一次主管扣减绩效工资500元、副主任扣减绩效工资300元的处理。②辅助通风设备按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同时给予验收责任人土建专工扣减绩效工资200元的处理。③厂前区电缆、B碎煤机剖分轴承委托后施工单位未执行,不予结算。④委托机组性能试验及调试期间增加测量装置项目,虽已按要求实施,但过程资料不完整,不予结算。二是制定印发《新集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委托签证管理办法(试行)》(中煤新集〔2025〕269号),规范了委托签证的情形。三是电力及新能源事业部会同经营管理部对各电力项目签证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电力企业和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四是公司电力及新能源事业部已将工程签证管理纳入检查内容,加强对各电力企业工程签证管理的日常监管。
(四)项目建设管理乏力
28.考核管理不严,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配置管理人员,降低人员标准,未考核追责,管理缺位。
一是利辛发电对钢板灰库建设工程未履行审批手续即更换项目经理事项,已按照合同条款扣除施工单位50万元违约费用。对利辛发电二期主体工程A标段项目总工程师未按要求配备、监理人员管理混乱等事项,分别考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2万元、17万元,在竣工结算中予以扣除。二是上饶发电针对造价咨询单位人员资质不满足事项,分别考核1万元,已在7月21日进度款结算时扣除。对总包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问题,已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新项目经理已于6月27日到岗;考核总包单位6.5万元,已在9月30日进度款结算时扣除。
29.对监理单位管控不力,项目监理人员更换频繁,工程监管缺失。利辛发电、六安能源、上饶发电监理单位为同一公司,监理人员大面积重复;监理合同约定人员与现场实际人员严重不符;现场人员配置不足。利辛发电二期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违规安排两家施工单位自行选择监督方,监督管理严重失真。
一是各电力企业针对监理单位履职不合格、人员不足、资质不符等问题开展排查,落实整改并进行考核。监理单位已根据各厂施工工序调整人员配置,确保无重复人员。利辛发电通过梳理对监理单位追加考核17万元;上饶发电对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考核64万元并已按程序更换总监;滁州发电对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人员配置不足等问题,考核67.72万元并更换总监;六安能源对监理单位人员不足、人员资质不符等问题考核9.9万元。二是新集公司下发《关于加强公司煤电建设单位技术服务类合同执行过程管控的通知》(电力〔2025〕20号),督促各基建项目加强对技术服务类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技术服务类项目合同的有效执行,促进工程建设高效开展。三是针对利辛发电二期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两家施工单位自行选择监督方的问题,利辛发电对项目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其他基建项目已与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完成对接,由其在化学清洗过程中实施监督检验。
30.工程施工签证管理混乱、权责倒置、监督失真。利辛发电二期项目自开工以来,共产生287份《工程签证单》,仅完成12份签证结算,部分工程已隐蔽,存在无法核实的风险;同时存在签证委托事项无控制金额,直接按照乙方采购金额进行结算,签证签认内容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利辛发电梳理二期项目全部工程签证,在承包人申报的387份签证中,对304份手续完备的予以确认,其余不符合要求的均已退回。公司电力及新能源事业部会同经营管理部对利辛发电二期签证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和纠偏。二是制定印发了《新集公司电力建设工程签证管理办法(试行)》(中煤新集〔2025〕269号),对签证审核流程、时效、费用确认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三是公司电力及新能源事业部将签证管理纳入日常监管内容,持续加强过程监督管理。
31.巧立名目滥发奖励。2023年2月至2024年12月,利辛发电二期项目筹建处以《安全奖励单》形式,共奖励参建单位(乙方)284次,合计金额260.77万元。
一是利辛发电对照问题梳理了奖励明细,撤回不合理奖励122.73万元,在结算过程中扣除。并对安健环部全体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相关人员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提升合规意识,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合同要求。二是各电力企业对照问题,修订完善本单位安全奖惩制度,规范了奖惩范围、标准、流程等事项。三是将此问题作为公司电力板块典型案例,各电力企业已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教训。四是公司电力及新能源事业部已将安全奖惩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对各单位安全奖惩台账监管,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2.施工组织谋划不足。滁州发电项目未按初设组织施工,大量土方先购后排,非关键线路工程增加土方回填,部分素土回填变更为碎石回填,增加投资约2199.17万元。
一是滁州发电对土方回填工作进行了复盘。主要是初步设计阶段地质勘察报告与施工图阶段实际开挖土质偏差较大,部分时段开挖的土方不能直接用于重载道路及主厂房设备基础等回填。经专家论证,主厂房回填需采取级配碎石换填的施工方案;通过经济性分析,重载道路、组合场道路、煤场等区域采取外购土的施工方案。其次因码头洪评未批复、汛期等影响不能连续供土,滁州发电为保项目工期、质量,避免施工单位窝工索赔等,采取了厂内倒运土方的施工方案,保证施工的连续性。二是滁州发电批复投资53.14亿元,通过综合施策,实际投资约50亿元,其中土方、碎石换填等费用已包含在初设收口概算中。目前滁州发电在集团公司同期同类型机组中造价处于较低水平。三是指导各基建项目建立执行概算动态盘点表,对工程总结算提前预测,目前未发生超概风险,后续将持续做好执行概算的动态盘点,加强概算管理,确保项目不超概算。四是后续电力项目汲取经验,重点加强地勘质量与施工组织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33.工程管理形同虚设,放任施工单位违法分包。
一是上饶发电督促上海电气清退违规分包单位中核华誉,将工程重新合规劳务分包。对总包单位考核20000元,对监理单位考核2000元。鉴于上饶发电工程部存在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分包单位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给予工程部灰硫专工扣减绩效工资1000元,工程部主任扣减绩效工资2000元的处理;对工程部全体人员进行约谈,要求工程部举一反三,加强分包管理,建立动态分包管理台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二是组织各电力企业建立分包管理台账,对分包情况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闭环。三是新集公司组织人员对各电力企业进行驻点帮扶,开展“三外”专项整治,共发现工程分包方面问题7项,已督促整改完成。
34.工程分包管控不力,总承包单位未履行危废处置责任,变相分包给无资质单位,存在法律及环保风险。
一是对上饶发电总承包单位未履行危废处置责任,考核责任单位10000元。上饶发电各标段已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持续加强日常合同履行监管。二是制定印发《新集公司火电企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试行)》(中煤新集〔2025〕269号),规范火电企业固废处置与管理,加强固废处置全过程监督,切实防范环保风险。三是公司于2025年8月组织各电力企业开展了固废处置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环保合规意识。四是组织各电力企业全面强化固废管理,通过开展环保专项自查,共排查环保隐患17项,均已实现闭环处理。
35.分包商未按合同要求给进场施工人员投保,且实际投保人层层委托代缴,涉嫌劳务再分包。
一是上饶发电对参建单位投保情况进行核查,9家单位183人中,180人有保险,3人无保险人员已清退出场。已为在场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健全完善“一人一档”。二是上饶发电针对投保备案管理失管失控的问题,一方面约谈监理单位;另一方面对未认真履职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相关人员进行反思。三是各电力企业已建立施工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加强对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情况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6.上饶发电项目专业分包单位涉嫌向无资质单位劳务分包。
上饶发电已于2025年8月清退不具备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江西盛合通公司。该事项已与上海电气涉嫌违法分包问题一并考核处置。
37.利辛发电工程违法转包导致法律纠纷,造成经济损失,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利辛发电一期2x1000MW机组工程特种材料库及其附属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和补给水应急备用水塘建筑安装工程,利辛发电和总承包单位将工作转包给楚源公司,楚源公司又将工程违法转包,产生法律纠纷并导致合同外付款643.85万元。
一是经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专题会研究,依据法院判决,合同外付款643.85万元有鉴定依据,不等同于经济损失。二是公司及所属单位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健全合同履行工作责任机制,做到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合同履行管理有人管、管理有检查、检查有评价。
38.上饶发电业主及监理单位未按照“六个三”安全工作要求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存在失管失控问题。
一是上饶发电组织各参建单位学习集团公司“六个三”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本单位《反违章管理办法》《安全工作奖惩实施细则》,明确奖惩条款,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二是上饶发电持续抓好《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六个三”安全管理若干措施》,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从入厂手续、宣传教育、视频监控等,进一步细化了11项具体管控措施与要求,切实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39.安全管控虚化,监管不到位,对已被政府查实违规单位依旧被评为安全先进单位或个人,且同类问题在不同电力企业均有发生。同时,华东局发现滁州发电现场人员安全培训流于形式,考试成绩系编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一是利辛发电已发文撤回2023年度授予的各类荣誉,追回相应奖励。建设单位已复函同意之前发放的奖励从后续工程款结算中扣除。滁州发电已发文撤回于2024年度授予的各类荣誉。二是滁州发电已于2024年11月份对安全教育、技术交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考核责任单位工程管理部、安健环部及责任人员。滁州发电梳理从开工以来的安全技术交底、早班会、三级教育培训等资料,确保为本人签字。三是自2025年7月起,安监局将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对电力企业的月度安全专项督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0.上饶发电安全监管流于形式,部分分包单位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却进场施工,违反安全教育管理培训制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025年7月上旬,由施工单位、EPC总承包联合体、中咨监理和建设单位共同梳理,对照各分包单位出勤人员,全部建立了一人一档,按入厂时间先后顺序做好编号统一存放,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规范存档管理。新集公司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1.利辛发电二期库存物资管理混乱,总承包单位物资管理采用人工记账的方式,无信息化管理手段,违反合同条款,且现场物资码放混乱,造成后续接入中国中煤智慧仓储系统存在困难。
一是利辛发电全面清点工程安装剩余物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已全部登记造册,于9月26日完成移交。其中,3台和利时交换机、2台DN900蝶阀、宽屏液晶P2722H显示器,已按实际情况完善物资进耗存台账,办理了移交入库手续。二是由于库存物资存放混乱、人工记账不及时,未能向巡视组提供清晰的物资管理台账,利辛发电对时任物资管理专职给予书面检查处理。三是利辛发电2025年6月已接入中国中煤智慧仓储系统,按规定将物资纳入系统管理。四是各在建项目已针对物资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各电力企业物资管理制度,加强物资定期盘点,确保物资管理工作规范开展。
42.安全文明施工费支出依据不足,管理粗放。2024年已支付总包牵头单位的432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中,209.57万元无发票,施工现场总价81.05万元的牌板、条幅未经上饶发电审批,由总包牵头单位自行拆除处理,数量无法确认,涉嫌虚列安全文明施工费。
一是上饶发电对2024年已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进行了核查,对核查存在的支出依据不足的98.79万元,已在2025年9月进度结算费用扣除。二是上饶发电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对EPC总承包单位规范提取和使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监管,确保支出合规有据。三是各电力企业已制定印发安全费用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费用使用管理规范及审核流程。四是新集公司将安全费用支出纳入“三外”专项整治内容,对各电力企业安全费用开展检查核查,发现问题9项,追缴撤回费用27402元。
(五)合同管理重视不足
43.履约保函审核不严,存在资金风险。利辛南部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含塔及锚栓)采购合同,供应商开具履约保函内容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缺少“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以亳州中新及亳州中新上级单位认定为准”核心条款。
一是已联系保函开具银行出具正式说明,确认该保函条款与“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以亳州中新及亳州中新上级单位认定为准”要求实质一致,预付款风险可控。二是强化履约保函审查,后续新增保函业务已执行业务、法务、财务三方联合预审模板,与银行逐条核对条款,确保文字表述与甲方认定口径完全对应。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的通知》(法律合规部函〔2025〕23号),组织所属单位开展履约保函管理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履约保函管理台账。
44.项目前期部分合同处置不合理,存在风险。上饶发电在依据项目前期费用审核报告付款中,涉及前期77个合同阶段性验收报告、支付凭证、发票等原始材料至今未提供,合计金额2550万元,存在涉税风险。
一是聘请的审计评估机构对前期费用的形成与结算进行了专项审计评估,且上饶发电与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清算代垫上饶新投发电公司项目前期费用协议”,结算付款时已取得相关税收发票,规避了涉税风险。二是已协调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77份合同及涉及的报告、支付凭证、发票等原始资料的复印件,并由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加盖公章后存档,完善了结算依据。三是2025年7月财务管理部对滁州发电合作前所有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核查,前期费用的原始资料均已存档。四是2025年8月组织所属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开展税务专题培训,重点强化对前期费用涉税风险的认知与防控能力。
45.利辛发电二期项目取土来源未执行初步设计,土方外购不执行合同约定,增加土方费用。
一是利辛发电未按初设方案取土原因是原定取土区域未发生塌陷,仍为耕地,事实上不能取土(提供了建设期的卫星图片、现场照片)。二是利辛发电对外购土方结算情况进行核算,根据二期项目完工后测量的实际标高与原始标高差计算了全场外购土方约4.73万方,未超合同内外购5万方工程量。利辛发电确定了全场外购土方(4.73万方)按照投标报价37.25元/m³(含税)与建设单位结算,其中外委其他标段外购的部分(2.19万方)费用全部由建设单位承担的结算方式,因该土方事宜费用未办理付款,未造成事实上的资金损失。
46.上饶发电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人员配置数据缺失,考核无法执行,未按合同约定考核项目负责人。
一是法律及合规部、经营管理部、电力及新能源事业部成立调查组,对上饶发电第三方检测人员配置数据缺失问题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巡视指出的5.4万元考罚金额,已扣罚2.1万元,对其余3.3万元罚款,在对方提供充分的印证材料后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上饶发电管理人员对合同履行过程监督管理不严格,对外委单位人员日常考勤要求不清晰,工作作风不扎实,由上饶发电对工程管理部进行通报批评处理,对工程管理部主任、土建专工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并扣除绩效工资1000元处理。二是各单位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设立合同履约关键节点,健全合同履行台账,准确记录合同履约进度、履约责任、履约内容、履约结果和重要法定期间等,加强合同履约日常监管。三是组织各单位开展合同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类似问题,依据规定落实整改。
47.利辛发电合同倒签。利辛发电与楚源公司的后勤物业等项目合同,连续3次发生倒签;2023年8月8日与利辛县聚丰源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固废处置合同,结算记录为2023年7月1日发生业务。
一是督促利辛发电全面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牢固树立经营合规理念,切实履行合同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强化采购过程管控。二是规范关联交易合同签订,组织法律及合规部、证券部、经营管理部等相关部室研讨关联交易合同签订模式,印发《关于公司及所属单位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合同签订事项的通知》,限定工作期限,避免关联交易合同倒签。三是强化合同主体责任落实,增强合同管理风险意识,加强源头管理,按照合同到期超前预警机制,月度定期排查,提前准备合同签订工作,避免发生合同倒签、补签、未签合同先履行等问题。
48.新集公司违反相关法规制度规定期限签订合同。自2022年至2024年期间,合同签订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的达204份。
一是组织各单位对超30日签订的合同进行梳理,分析影响合同签订时效的难点、痛点、堵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的通知》,规范合同办理时限,督促各合同审批人员做到日清日结,切实提升合同审批时效。三是全面推广使用2025年度集团公司下发的46个采购合同标准文本,提高合同质量与审批质效。四是梳理近年来合同会审异议较多的合同条款、种类,编印《公司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常见问题汇编》,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提高合同起草质量。
49.上饶发电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专题研究服务合同与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专题研究报告评审服务合同分拆,与滁州发电相比费用畸高。
一是新集公司对上饶发电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专题研究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核查,与2023年同期江西区域市场、同类型电厂相比,其成交价134.95万元低于江西九江电厂2×100万机组项目(153万元)、上高电厂2×100万机组项目(163万元),上饶发电的成交价低于江西区域同期市场。与安徽滁州发电项目费用相比较高的原因主要是,电压等级不同(上饶发电500KV/220KV、滁州发电220KV)、工作内容差异(滁州发电无安稳设计)以及地域性差异。二是坚持在项目立项、编制预算和招采文件时,加强对市场及区域内同类设备与服务的调研,各电力企业在编制项目招采预算时附带市场价格调研说明或调研报告,提高预算准确性;同时在招标文件和寻源文件审查时,加强对预算的审核把关,控制工程造价。
50.合同管理不严谨,未按集团公司规定及时处置。截至2024年底,新集公司法律合规管理系统中有844份合同长期处于“审核中”或“起草”状态;智控合同系统中有676份合同在“已提交”或“草稿”状态。
一是组织各单位全面梳理甄别法律合规管理系统内未审批结束的合同,已完成1002份合同的集中清理;清理合同全生命周期合同系统“起草”状态长期不发起合同512份。二是建立系统清理长效机制,对于未审批结束的合同,每季度末各单位统一汇总报批后,提交至公司法律及合规部处理。对于“草稿”状态的合同,业务经办人可以随时清理。
51.新集公司未合理配置线上合同审核机制,审批流程过长,工作效率低下,严重影响采购效率。
一是2025年7月11日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对合同审批权限进行优化调整,规范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领导、各单位负责人合同审批权限,坚持“日事日结”工作机制,合同审批时效已大幅提高。二是智控合同系统增加了协同审批模块,可提前预审合同,有效避免合同反复退回修改。
52.违约行为监管失效。利辛发电合同履约不严格,违约条款形同虚设。二期高压加热器设备采购合同未按合同要求交货,应扣罚未扣罚违约金356万元。给水泵设备采购合同、第一批辅机给水泵汽轮机采购合同、凝汽器胶球清洗装置设备采购合同、高中低压旁路装置采购合同也存在同样问题,应罚金额分别约153.51万元、250万元、3.17万元、38.64万元。
一是由法律及合规部、经营管理部、电力及新能源事业部调查组,进行了详细调查。利辛发电按照合同约定中“满足工程进度要求”调整了供货时间,但缺少作出调整供货时间的决策及通知对方调整供货时间相应佐证材料,违反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利辛发电管理人员未充分认识到合同的严肃性,对合同履行要素变更随意,对合同履行证据保护不周,对合同履约验收把关不严,给予时任利辛发电二期筹备处负责人、时任工程管理部分管领导诫勉谈话,给予时任商务管理部负责人、时任工程管理部负责人批评教育处理。二是对应扣罚未扣罚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计算并在应付款中予以全部暂扣,其中与凝汽器胶球清洗装置设备厂家已达成一致意见,3.1668万元已扣罚。三是组织各电力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举一反三,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建立问题台账,在办理付款之前,严格执行合同违约条款,确保合同执行到位。
53.利辛发电以紧急为由签订补充协议涉嫌规避采购程序。利辛发电二期输煤管带机未投运期间,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议定煤炭运输单价、直接指定供应商的方式,与供应商多次签订煤炭运输补充协议,累计金额225万元,涉嫌规避采购程序,且协议条款缺少运输损耗等关键考核条款,存在合同争议风险。
一是此次采购是由于刘庄煤矿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停产,利辛发电为了保供采取的应急措施。采购符合《新集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煤新集〔2022〕410号)第十五章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确因抢险救灾或突发性原因会给安全生产造成巨大损失的项目,经公司研究或审批同意后可先行采购或实施”。二是加强合同起草规范管理,强化合同管理人员制度学习、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三是督促各电力企业在煤炭运输协议文本中增加运输损耗等关键考核条款,规避合同争议风险。
(六)人员招聘质效欠佳
54.滁州发电内部招聘安健环部副主任、基建部副主任,资质要求明显低于同岗位社招标准。六安能源社招基建部经理未独立负责过大型电力基建项目,副经理无基建工作经验,不符合招聘要求。
一是针对滁州发电资质要求低于同岗位社招标准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进一步提高内部竞争上岗人员标准,确保选人能够适配现代化电厂发展需要。二是针对六安能源社招基建部经理未独立负责过大型电力基建项目,副经理无基建工作经验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科学制定社招岗位条件设置,从严把控履职经历,确保满足现代化电厂发展需要。三是组织滁州发电标准低于社招标准的安健环部副主任,采用民主推荐程序提拔使用的综合部副主任,六安能源社招基建部经理、副经理进行履职测评,通过公开述职、现场评议、个别谈话及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等方式,对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测评,经测评以上岗位人员均能满足现阶段岗位需要,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四是加大电力企业管理人员能力培养、素质提升,强化岗位适配性培训,结合现代化电厂发展需求,系统规划管理人员专业能力提升路径。五是督促各电力企业做好《新集公司竞争上岗工作管理办法》等干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贯,严格落实制度规定,规范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55.新集公司在电力员工招聘过程中把关不严,政策标准失之于宽。招聘流程不够严肃,现场调整招聘岗位,实际录取岗位与招聘岗位不一致。社会招聘中,弃试弃岗问题多发,增加招聘成本且影响招聘质效。社招人员岗位经验与实际所需存在较大差距,实际考察未能重点关注相关情况。基层单位存在指定提拔现象。
一是结合定岗定编情况,电力及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照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年度招聘方案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已招聘电力及新能源项目管技人才117人,第三批电力及新能源项目管技人才招聘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结合电力及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优化招聘面试考核内容,从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工作经历、逻辑能力、地理区域及个人意愿等方面精准选拔人才。三是针对基层单位涉嫌指定提拔现象进行深入剖析,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学习,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全面提升基层单位选贤任能工作能力。四是修订印发《公司干部选拔纪实办法》(中煤新集党〔2025〕118号),严把“酝酿动议关”,规范酝酿主体、程序、内容、形式等要求,坚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全程纪实,规范做好选人用人纪实工作。五是在干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和“一报告两评议”中,增加对是否存在“指定提拔”嫌疑的了解环节,随机抽取部分提拔纪实材料,回溯检查各环节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存在逻辑矛盾等,督促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相关规定。
56.新集公司招录电力员工把关不严,档案管理极不严肃。存在“有人无档”“有档无核”的情况,制度执行虚化,责任机制空转,档案管理极不严肃。
一是对4家所属电力企业和新能源管理公司开展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对发现的5类共性问题和5项个性问题进行通报,规范整改落实。二是持续推进所属电力企业及新能源管理公司人事档案专审工作,已完成滁州发电120人,六安能源106人,上饶发电54人,利辛发电86人,新能源公司全部人员的档案专审工作。三是各电力企业已选派具备专业能力的党员同志专职或兼职负责人事档案管理,明确档案工作职责,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为档案规范化建设奠定基础。
(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57.纪律规矩意识淡化,依然存在经商办企业漏报瞒报现象。新集公司所属电力企业仍然存在管理人员未主动申报本人或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漏报、瞒报现象突出,涉及班子成员2人,中层管理人员3人,一般管理人员4人。
一是下发《关于物资供应公司原合同业务科科员李飞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关于十二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等文件,对相关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进一步强化广大管理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向利辛发电、滁州发电、六安能源、上饶发电等4家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经商办企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公司总师、总助、首席,机关各部门、各中心高级主管(副总监)级及以上人员,所属单位副总师级及以上人员(含内退人员)再次排查填报。四是公司纪委机关和党委组织部联合成立抽查组,对公司党委管理的干部主动申报本人或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抽查。
58.宿舍租用疏于管理。六安能源员工宿舍租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行情,虚高30%;上饶发电的租赁计划准确性差,导致部分公寓长期空置(有7间累计空置40个月,单间最高空置达11个月),同时存在面积超标现象;宿舍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机制缺失,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存在安全隐患。
一是全面开展纪律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新集公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新集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确保新产业领域全体员工深入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制度要求。增强管理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从思想源头上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对管理人员办公用房和宿舍管理。2025年7月对电力企业办公用房及宿舍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办公用房面积是否超标、宿舍分配是否合规、安全环境是否达标等情况。三是制定印发《上饶发电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办法(试行)》《六安能源员工住宿管理办法(暂行)》,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员工宿舍分配原则、住宿要求、安全环境检查、管理责任部门等内容,规范员工宿舍管理。
59.上饶发电对差旅费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避重就轻,新集公司对检查成果未运用到位。上饶发电对新集公司通报中提出的问题整改避重就轻,部分出差顺路省亲人员的出差时间、路程与申报事由明显不符,且未提供赴出差地的交通费、住宿费记录,存在借公务之名返家或旅游嫌疑。
一是对上饶发电成立以来的差旅报销业务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梳理排查出29笔报销业务不符合规定,涉及13026元报销费用已全部退回财务账户。由上饶发电临时党委对涉及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相关人员认真反思,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执行公司制度规定,杜绝不规范报销现象。二是2025年7月对六安能源、滁州发电、阜阳矿业、利辛矿业等单位2022年以来差旅报销业务进行了抽查,对发现的报销科目使用不准确、出差补助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进行了通报。
(八)问题整改不严不实
60.外委队伍管理混乱,巡视反馈问题敷衍整改。利辛发电一期、二期同一家单位承揽多个运维项目,运维人员交叉使用,且配备人数较合同约定人数差距较大,考核流于形式,存在合规风险和安全隐患。上一轮巡视发现外委队伍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后,部分新签订的合同删除了不利于甲方从严管理的人员配备数量及每日到岗人数等关键性条款,考核标准模糊化,存在管理漏洞和安全风险。
一是利辛发电针对问题开展自查,严格落实考核,根据运检人员配备情况,应考核2024年6月至2025年8月期间运维费用共计217.0914万元,将在合同结算过程中扣除。原运检合同已于2025年8月到期结束。二是利辛发电严格执行外委单位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合同履约管理,通过投入人脸识别电子考勤系统,强化外委单位考勤管理。三是组织职能部门赴吕四港电厂、潮州电厂、阜阳华润电厂,针对运维合同条款、人员配置、考勤管理、考核方式等进行调研,提出今后电力企业外委运维管理建议,指导各电力企业加强运维合同条款执行和日常管控。
61.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深入,未形成长效机制,同类问题依旧存在。巡视查阅《新集公司关于集团公司新建电厂采购专项检查整改报告》,完成“所属电厂多个线下采购项目签订合同后在采购平台补录采购过程资料”的整改事项,截至巡视日,未上传采购过程重要文件,不能完整还原采购过程。
一是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16家单位进行认真梳理,对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补录采购过程 310项进行补录,上传采购过程重要文件,完整还原采购过程。二是在2025年上半年采购业务检查中对补录进行抽查,未发现类似现象。
(九)巡视反馈建议落实情况
62.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26”重要批示精神,勇于责任担当,理清和安徽分公司的职能定位,解决好模式、思路和体制机制问题,切实提高效率效力,真正发挥三业协同合力,更好贯彻集团公司战略意图。
一是安徽分公司切实发挥管理效能,正常组织召开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目前,已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26”讲话精神,以及对中央企业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安徽分公司如何按照“一体化管理,各有侧重”的原则,发挥专业化、区域化管理优势,开展了专题研讨。二是编制中国中煤安徽区域“十五五”规划(初稿),协助集团公司与安徽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
63.加强现场管控。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细化同步推进多个建设项目的有效举措,开展企业文化宣贯和管理制度培训,促进管理融入融合。
一是健全完善电力板块制度体系,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及行业标准,截至目前,公司共建立电力板块各项制度63项,已涵盖电力工程、生产、节能、燃料、安全健康环保、进度、质量、造价、新能源、碳管理、工程档案、工程签证等方面。二是建立每周工程调度会、季度协调推进会以及到主机厂沟通联络工作机制,跟踪协调设计出图、施工组织、设备到货、系统调试等关键核心问题,稳步推进电力项目建设。开展设备精细化管理、关键指标对标工作,全面提升项目管控水平。三是抽调技术骨干成立上饶发电、滁州发电新建机组调试及整套启动技术协作组,组织、协调、解决调试过程中的卡点与难点,提升工程建设调试质量与效率,保障机组投产后的安全稳定与长周期运行。四是持续加强电力及新能源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电力及新能源管技人才招聘,通过“以干带训”、轮岗交流等方式,构建内部多维度培养机制。五是通过组织安全联合督导、发布质量提示函,强化电力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六是将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纳入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集团公司和新集公司制度宣贯、文化宣贯,积极举办文体宣教活动,提升外招人员归属感,促进制度融合、管理融合、文化融合。
64.明确责任边界。加大对总包、施工、监理单位及转分包行为的监管力度,避免以包代管。
一是各电力企业结合施工合同制定《电厂参建单位权责清单》,并开展宣贯学习和交底,明确参建各方管理职责,对照权责清单开展自查自纠,避免以包代管。二是开展电力企业“三外”管理专项整治,各电力企业自查自纠问题143条,公司职能部门发现问题116条,已督促各单位完成整改。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司所属煤电企业外包、外委队伍人员管理,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合同条款,加强参建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分包单位准入管理,动态清退履职不合格的人员。四是对电力在建项目已开展8次现场驻点督导帮扶,共发现问题165项,提出建议59项,动态跟踪电力项目建设情况,指导所属电力企业改进提升,推进工程有序建设。
65.优化采购管理。重点防范围标串标行为;统筹谋划,推进同类设备集中招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一是项目开标评审前,严格通过天眼查,查询报价供应商有无关联、交叉任职等情况,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同时利用采购一体化平台上的预警模块功能,在评审现场重点核实投标人的同投情况、IP地址等。二是严格要求项目经理,每次评审现场播放“致评标专家的一封信”视频,提醒评委加强对投标文件中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错误一致、内容高度雷同、作者一致等情况的审核,严查围标串标行为。三是统筹谋划,根据集团批复的设备采购计划将同类设备进行梳理、合并,统一打包,集中招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66.严肃合同执行。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坚决落实合同罚则,强化违约追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一是2025年7月组织开展全公司合同全生命周期合同管理培训,重点解析了合同全生命周期的7个阶段、35种风险类型和43个风险点,借助真实案例揭示风险,并交流了审查技巧。9月,举办了公司2025年法律合规业务提升培训班,切实提升合同经办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的通知》(法律合规部函〔2025〕28号)进一步健全合同履行机制。三是组织各单位开展一次合同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公司组织合同签订、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合同履约的日常监管,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67.注重巡视成果运用。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压实整改责任,闭环整改任务。坚持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找准症结,深挖根源,完善机制,以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公司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定期跟踪督办,有序推动问题整改。二是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督办会审、对账销号等工作机制,确保集中整改期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三是巡视整改情况已纳入党建责任制考核、经营业绩考核重点指标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四是对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改。已印发《关于开展电力企业“三外”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并按计划推动落实。五是已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党建工作上半年动态督导内容,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
(十)巡视移交有关问题线索及信访件办理情况
68.巡视期间移交公司纪委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
一是公司纪委机关对集团公司党委第二巡视组在巡视期间移交的5个信访举报件及时进行核查。5个信访举报件已全部查结,核查情况已通过集团公司党委第二巡视组及巡视办审核。二是公司纪委机关对集团公司党委第二巡视组在巡视结束后,通过集团纪委移交的4个问题线索,已按规定全部完成问题线索处置审批程序,并分别成立了核查组组织开展核查工作。目前,4个问题线索已全部查结,2件核查情况已报送集团公司党委第二巡视组及巡视办审核,2件待报审核。三是公司纪委从集团公司党委第二巡视组移交的问题清单中选择8个问题进行深入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依规依纪对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8个问题已全部查结,核查情况已报送集团公司党委第二巡视组及巡视办审核。
69.巡视期间移交公司党委的信访件。
针对巡视组反馈公司党委的5个信访件,新集公司党委认真落实巡视期间信访件办理要求,指定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法律及合规部及物资供应公司分别办理,各责任单位细致研究信访反馈问题,经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会审,巡视反馈5个信访件均已核查完毕,完成处置。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1.落实“三定”方案有差距,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党的领导和班子建设滞后,党建工作力量薄弱。六安能源董事会建设存在缺陷,职能缺失,董事缺额2人,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人治理相关制度,至今未印发实施。六安能源领导班子因班子未配齐,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缺失;综合部、党建部人员到岗不足,党建力量严重不足。
一是2025年3月,六安能源已按其公司章程选举产生5名董事会成员。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人治理制度已印发实施。二是六安能源已配备领导班子成员5名,临时党委委员5名。下一步拟通过内部推选或市场化招聘方式逐步配备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三是综合部现已到岗7人,缺编2人,党建部3人已全部到岗。正在逐步配齐。滁州发电党建工作部党务管理及工团/宣传管理2个岗位人员已配置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逐步通过内部推选或市场化招聘方式配齐建强所属电力企业领导班子。二是督促各电力企业系统优化选人用人工作,通过公开竞聘、内部培养、岗位交流等方式,逐步配齐党、纪、工、团等岗位人员,确保党建工作规范开展。
2.电力项目配套工程推进缓慢,影响机组按时投产。六安能源配套铁路工程专用线建设进展缓慢,中水管线工程滞后,无法满足电厂化水调试和水压试验用水。滁州发电未及时取得配套码头洪评批复,导致施工接续受阻,存在汛期前主要工程无法完工风险。
一是新集公司成立滁州发电、六安能源重点工作协调推进专班,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专项推动六安能源铁路专用线、中水管线和滁州发电码头工程等重要附属工程建设进度。公司主要领导带队多次拜访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解决争议问题,六安能源铁路专用线工程已于9月份正式开工。二是六安能源中水管线已基本铺设完成,同时制定化学临时制水方案,已制出合格水,分别保障了1号锅炉10月16日、2号锅炉12月1日水压试验一次成功。三是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滁州发电多次与能源局、市县政府及淮委,沟通码头洪评批复事宜。目前,凤阳县已按淮委要求完成了1314亩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的收回工作。淮委已准备相关行政许可书的草拟工作,力争尽快取得码头洪评批复。目前码头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正在开展安装调试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协调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向淮委规计处汇报1314亩土地的经营权、承包权征收的政策风险分析报告,并作出政府承诺,尽快取得淮委认可。二是加强与淮委规计处工作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具备条件后尽快与淮委河湖处履行审批程序。三是同时保持与市政府、省能源局的联系,多渠道争取码头工程洪评早日取得批复。
3.固废处置成本越来越大,应提前谋划。随着电力项目陆续建成投运,环保压力及固废处置费用将进一步增加,新集公司应提前谋划,发挥集采优势将各电力企业固废物纳入统一管理,统一处置。
一是制定印发《新集公司火电企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试行)》(中煤新集〔2025〕269号),防范环保风险。二是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电力企业开展固废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学习有关制度和日常环保防范措施。三是2026年即将投产的上饶发电结合年底投产的节点和江西区域粉煤灰市场调研,完成了粉煤灰、炉渣、石子煤等合同签订。滁州发电结合明年1月份投产和区域市场调研,正在开展粉煤灰等固废招标。六安能源结合明年4月份投产和区域市场调研,已编制招标规范准备开展招标工作。四是新集公司四家电力企业区域跨度大,地域特性及市场变化情况均不相同,各电力企业结合所处地理位置对固废市场开展了专项调研和分析,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授权各电力企业自行挂网进行固废销售或处置,提升固废处置效率,保障机组正常生产。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协同各电力企业对所处区域固废处置市场进行了解跟踪,及时掌握所在区域固废市场的变化情况,保障固废处置方案和市场行情的匹配性。二是职能部门加强对各电力企业自行挂网进行固废销售或处置事宜开展常态化监督指导,防范固废采购处置合规风险。三是督导各电力企业做好固废处置单位资质审核及处置过程的管控;日常建立固废处置台账,详细记录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各环节信息,实现全过程监管,有效防范环保风险。四是针对目前固废处置难度逐年加大的情况,积极开展固废处置新技术、新工艺的调研,充分研究各类型处置方案的可行性。
4.对巡视发现问题重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2019年集团巡视中发现安徽楚源公司投资安徽蓝岛环保存在多项问题,其中对粉煤灰利用处置项目作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新集公司整改推进不力,原来制定的措施由于长期未能落地而进行多次修改,已获取的集团批示无法落实,相关项目经近6年时间依旧未能完成整改。
一是2019年集团公司巡察反馈的“出资人协议与公司章程未报集团公司审批、各股东未按股比同步注资、重点工程建设推进缓慢影响板集电厂整体验收”等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蓝岛公司股权处置已完成股权评估、股权备案等规定程序。经2025年9月28日公司领导小组业务办公会,蓝岛公司股权处置涉及利辛发电环保问题,股权处置暂停挂牌。三是2025年9月对4个参股项目从制度建设、议案审理、委派人员、产权登记、财务数据、经营情况、投资收益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目前,参股企业生产经营形势稳定,投资收益良好。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利辛发电环保工作需要,暂停了安徽蓝岛公司楚源股权转让事宜。二是进一步明确股权收购路径和思路。三是积极向集团公司汇报沟通,争取支持,抓紧实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新集公司电力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但与集团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干部职工的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复杂问题的整改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部分制度机制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和完善;整改成效的巩固提升仍需进一步加强。新集公司党委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抓好常态化整改。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是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将“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主动适应在严管下工作、在监督中履职的常态,真正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扣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直至所有问题见底清零。
(二)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拓展整改成效。对尚未完全到位或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特别是涉及体制机制深层次矛盾、历史遗留“硬骨头”、安全生产经营重大风险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挂牌督办,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集中整改阶段已完成的任务,通过组织“回头看”,核查整改真实效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梳理近年来巡视发现的屡巡屡犯问题,督促相关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对巡视发现的涉及党的建设、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共性问题,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将整改成果延伸到类似领域和环节。
(三)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巡视整改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针对巡视暴露出的权力运行监督、投资决策管控、招标采购管理、工程建设监管等重点领域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与修订完善,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把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廉政从业等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度融入业务流程和决策环节,确保制度可操作、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动态跟踪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从源头上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四)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巩固发展整改态势。加强纪检、党建、组织、审计、巡察等部门的横向协同与信息贯通,推动各类监督深度融合、形成合力,促进问题一体整改、系统解决。公司巡视整改办公室、纪检机构及组织部门将持续加强对后续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对整改态度不端正、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及时约谈提醒、通报批评;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通过持续高压的监督问责,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鲜明信号,确保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取得实效长效,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五)强化成果转化运用,助推高质量发展。坚持将巡视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等中心工作一体统筹,切实把整改成效落实到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保障经济社会稳定运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具体实践中,持续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通过持续深化整改,着力优化电力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提升工程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新集公司核心竞争力、创新活力和风险抵御能力,以高质量整改助力集团公司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电力建设项目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公司反映。
公开期限:2026年2月26日至3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党建工作部 王 涛 0554-8661271
纪委机关 武争光 0554-8661843
电子邮箱:
公司OA办公系统,“王涛”“武争光”“巡视整改办公室”邮箱。
中共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