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煤新集公司充分利用政策赋予的改革空间,聚焦提升治理效能和经营效益,在规范运行、激发活力、精准考核上下足功夫,有力打好“双百行动”收官战,积极打造国企改革新标杆。
突出规范运行,高效能企业治理更加有力
中煤新集公司持续巩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建设成果,推动各治理主体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制度优势。2025年以来,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和《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促进党委领导作用发挥组织化,通过公司治理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公司实际行动。配套修订《公司治理制度汇编》,印发《专职董事管理办法》《外部董事管理办法》,推荐职工董事依照程序进入董事会,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科学授权的管理机制,按议事规则和授权清单分别行使职权,完善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各治理主体的决策、运行、监督机制,实现定责清晰、行权规范、履职到位。直面市场竞争,对接集团公司管控要求,结合公司转型发展需要,设立电力营销、供应链管理部门,并对各条线工作重点、部门管理职能与业务流程节点,每季度对企业管理等制度进行修订并印发汇编,确保治理科学高效。
突出激发活力,市场化经营机制更加深入
中煤新集公司按照“三个有利于”的价值标准,积极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推动契约化管理提质扩面,持续提升队伍创造力。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参照经理层管理方式,精准设定考核指标,推动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签约实现“全覆盖”,推动全要素生产率持续提升。今年1至10月份,公司掘进工效、原煤工效、全员劳动生产率实现“三增长”,商品煤产量、煤质、发电量实现“三提升”,营业收入利润率等经营指标优于安徽省属煤炭企业。常态化开展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及员工市场化退出等工作,考核比例均超计划完成,员工公开招聘率持续保持100%,通过竞争性选拔等方式选用矿厂和部门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优秀管理人才10多名。坚持“内培+外引”,与淮南市总工会联合举办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引进一批高层次优秀人才和新产业急需的高校毕业生,保持队伍生机活力。
突出精准考核,科学化分配制度更加优化
中煤新集公司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善薪酬管理体系,通过经济杠杆增强队伍活力。优化工资收入与岗位绩效联动机制,实行全员绩效考核,做到一岗一薪、易岗易薪,推动薪酬分配向拔尖人才、业务骨干和生产一线倾斜。今年以来,公司从领导班子带头,修订《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完善进一步适应市场化经营的薪酬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本着能力与岗位匹配、条件与贡献对应、年度与任期结合的“三个要求”,健全各层级职级、业绩、薪酬“三联动”工作模式,面对行业市场严峻形势和企业竞争压力,将利润、成本、工效、安全等主要指标与薪酬紧密挂钩,配套分序列的考核评价制度,完善能力决定岗位、贡献决定收入的机制,采用月度、季度、年度、任期等四个跨度进行绩效考核,在市场承压的背景下进一步提升薪酬分配的精准度和有效性。